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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承讼2020/9/25 9:45:58






商铺门面转让费地***性质

商铺门面转让费地***性质现行***尚无明确规定,理论层面的探讨存在不同观点,如前述学者元所持观点认为其是对优先续租权的购买;另有学者则认为商铺转让费所对应的并非优先续租权,而是剩余租赁期限的转让对价,如学者刘志强在2009年于《人民报》中发表《也谈商铺门面转让费的***性质》所述:商铺门面转让费的***性质只能是在承在有权转租(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其可以转租或获得了出的同意)房屋的情况下,次承为获得剩余的租赁期限向转所***的一种对价,如果所转让的房屋还包括装潢、设备等,门面转让费则有部分是对装、设备的购买。

认同商铺转让费系剩余租赁期限的转让对价,认为主张其是对优先续租权的购买的观点不能成立,理由是在房屋租赁***关系中,***规定的优先权于承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而并没有规定优先续租权这一权利,体现在《合同法》第230条规定的表述是“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承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优先续租权只是基于租赁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租期届满后承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利的类似约定情况下,所获得的一种权利,由于是基于其属于约定所产生的权利,因此只能由租赁合同中的承所享有,当承将所租赁的房屋进行转租时,除非原租赁合同上已经明确约定在承转租的情况下、次承仍可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否则此种约定的权利无法由承转让给次承,其实从实践中看,在涉及商铺门面转让费的***中通常的租赁合同中是不会出现此类约定条款的,因此,认为商铺门面转让费是次承对优先续租权的购买是无法成立的;而就是次承为获得剩余的租赁期限向转所***的一种对价。


新婚姻法离婚条件的规定有哪些

离婚,是在夫妻双方婚姻走到了尽头时无奈的选择。当这种不幸发生时,大家需要了解哪些情况是可以离婚的,哪些情况是不可以离婚的,那么接下来小编为您整理了新婚姻法离婚条件的规定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


天津市河东区***咨询刚做

天津市河东区***咨询

刚做这个工作的时候心里有很大落差,我是来当律师的,不是来做销售的。但后来真正做了律师才意识到,这个阶段,真的受益匪浅。能说服一个当事人当律所来沟通本身就是一个技术活,不但要保证解答***问题不露怯,还要注意语言艺术让他信任自己,愿意跑一趟律所。由于当时约人的数量和绩效挂钩,所以这件事就格外努力。当时的压力主要来源于聊微信,通过网上咨询和电话咨询加上当事人微信,而当事人咨询通常不会在工作时间,基本就在点钟是咨询的高峰期,十一二点的情况也不少见,然而,想要约到人,就要跟他们聊。


熟人介绍的律师未必有经验和能力,未必就能胜任自己委托的案子

受疫情的冲击大的是旅游、餐饮和影视***等,“非生存必需品”的所有行业。但是其他行业也没好到哪里去。疫情不好转,为了减少开支,估计3个月内会有裁员潮...

无论是熟人介绍的律师还是当事人自己到律师事务所找的律师,当事人都可以在与律师的交谈中判断出律师的经驵、能力和职业操守。熟人介绍的律师未必就有经验和能力,未必就能胜任自己委托的案子,当事人要靠自己的判断力去甄别、去挑选一个好律师。

首先,当事人不要年老的律师。因为我国律师制度是在1980年才开始重建,律师资格考试是从1993年起才每年举行一次,所以年老的律师多数都不是******的科班出生,他们是1993年后,有的甚至是退休后才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当事人不要误认为他们已经执业了几十年。相反的,年龄在三十至四十岁的律师,许多人都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富力强,有的已经执业了十几年,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其次,就是在与律师的交谈中找到一个好律师。当事人在与律师交谈时,从律师的谈吐,从律师对你的案子的分析和提出的处理方案,从律师沉着、冷静、从容不迫的气势中,一般当事人都能大致判断出该律师的经验和能力,判断出该律师的思维是否清晰、缜密和有条理,判断出该律师对你的案子是否有独到的见解,从而决定是否委托该律师办理你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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