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务***罪律师询问报价“本信息长期有效”
作者:承讼2020/8/28 7:02:48






证明夫妻感情状况的证据

1.婚后感情的状况依据,如家暴、分居等;

2.对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如,与他人的亲密视频、录音、与他人的纪录,往来的暧昧短信等;

3.对方、的证据。

关于子女抚养方面的证据

1.子女明;

2.子女生活状况的证明,如平常跟谁一起生活,一起生活的时间有多长等;

3.养子女、继子女的有关证明;

4.请求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或其他条件的证明;?

5.请求给付抚养费数额的依据,如双方工资或劳动收入等;?

6.前面已经提到的对方有过错的证据,证明对方道德有瑕疵,对己方争取抚养权有利。


出借人无法举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公司名义,却

在长期办理的***案件中,有以下几种情形容易成为***人与***人双方争议的焦点,为了保护***人的合法权益,在借贷活动中应尽量避免以下情形的出现。

主体容易混淆不清,出借人无法举证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公司的经营所需向他人,而出具借条时却是以个人名义,未加盖公司;另一种相反的情形却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公司名义,却归个人使用。

《人民关于审理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应予准许。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合同,所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中小企业,只有一个股东或夫妻二人出资设立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就是该股东,其以企业名义后款项归个人使用,出借人根本无法查阅到人的账目往来,无法找到相应证据予以证明。作为公司的股东,为了逃避***,不可能去自认归个人使用的事实,只会想办法推卸为公司***,由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在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对出借人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人民关于审理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第十七条规定:“原告仅依据***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或其他***,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根据这两条***规定,在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的背景下,***人仅提供***转账凭证作为初步证据,就可以以为由起诉***人,要求其还款。

登记制下,庭只就当事人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而成功并不代表仅凭阶段提供的证据材料就能够在中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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