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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承讼2020/8/19 3:38:32





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是会涉及到签订合同的问题,在签订合同之前相关的协议是要确定好的,以免发生不必有的***。那么不用真实姓名鉴合同算不算合同?下面就由律师***咨询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一、不用真实姓名鉴合同算不算合同

不用真实姓名签合同算合同行为。

根据《》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罪是指以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有如下五种: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以、变造、作废的或者其他的产权证明作。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财产后逃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

根据更高人民《更高人民关于管辖的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以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如不使用本人名字签定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以上,构成合同罪。



隐瞒履约能力的认定

在合同案件中多数行为人都以作为方式实施,但少数案件也有不作为的情况。理论上认定该罪的特征主要是: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就隐瞒真相而言,是指行为人故意隐瞒客观存在的事实,故意隐瞒另一方应该知悉的内容,其采取的方式有作为的,也有不作为的。不作为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不履行合同告知义务,隐瞒合同的履行能力。如甲个人租用了一处楼盘,为开设商场以公司的名义与乙签订装修合同,乙根据合同规定为甲进行了数十万元的装修,工程如期完成,但乙却无法取得报酬,原因是甲原本就没有资金。本案中甲并未履行告知义务,隐瞒了履行不能的现状,致使乙蒙受欺诈。笔者以为甲的故意隐瞒行为应该定罪,理由是:甲通过隐瞒事实真相已达到了其预期目的,涉外离婚起诉在线咨询,即不花钱享有装修成果,并得到了使用和收益,造成乙的财产失控。为此,甲的行为理应承担合同罪的***责任。





一般来说,委托给代理人的权限范围分为一般***和特别***,这两种权利在法庭上的发言权是完全不一样的。

也就是说,当事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代理人的权限有多大,委托他人代理,代理权限分两种:

一种是一般***,即查阅卷宗材料,审查证据,申请回避,到庭进行陈述和辩论等;一般***的代理人不能***完成案件的调解,也不能***的进行反诉和上诉,必须当事人本人来自己完成。

另一种是特别***,即除了一般***的权限外,还有权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等。因此委托他人替自己打官司时,要在***委托书上明确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在特别***的情况下,代理人可以代替当事人在法庭上进行调解,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代为撤诉等等,代理权利等同于本人。这样当事人可以不用自己奔波,只需要代理人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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