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造假象
对外多以“小额”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合同,制造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合同”“阴阳合同”及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2、制造痕迹
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3、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
完全违反合同所签订之内容,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
4、恶意垒高金额
在被害人无力***的情况下,介绍其他的“小额”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金额。
5、软硬兼施“索债”
终,会提起,通过胜诉实现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借鸡生蛋”的认定
在实践中通常所言的“借鸡生蛋”式的合同,主要是指单位或个人采用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与自己签订合同,并在取得对方给付的货款、预付款后挪作他用,长期占用后方予归还。如:甲乙两个国企公司互相签订了一份食品购销合同,甲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将数百万的食品发送给乙公司。乙公司即将上述食品出售,资金回笼后便长期占用,致使甲公司步入困境。这类国企之间的“借鸡生蛋”,在实践中一般都不作处罚。其理由是:不存在占有。同样的案例,如无资产的个人公司与国企或外企之间所发生的“借鸡生蛋”,有时却作为合同处罚。处罚的依据,主要是从主体上、资金上、履行合同的能力上和回笼资金的走向等方面,进行较为细致的判断。对同样性质的问题作出不同处罚的本身,并不是者故意舞弊,而是对“占有为目的”的理解。笔者以为,其问题的关键在于立法的本意上。根据现有的立***定,如不具有占有的目的,就不予定罪。这不予定罪,从某种意义上说,就助长了行为人在事中通过手段占用他人财产,这并不符合立法的本意。因为,合同中的条款约定,是双方诚信履行合同的基础,都应忠实履行。如一方违背了合同中的主要款项,故意拒绝、拖延应***的钱款,必然会造成另一方的财产受损和失控。当然,要解决这一问题,应从立法的本意上给予明确,即将“占有为目的”更改为“骗取他人财物为目的”。这样就可减少实践中的认识分歧。
人民收到附带民事诉的起诉状,或者接受口头起诉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符合刑诉***定的,应当受理,天津西青律师,不符合的,裁定驳回起诉。
人民受理附带民事诉后,应当在5日内向附带民事诉的被告人送达附带民事诉起诉状副本并根据刑案件的审理期限确定被告人提交民生答辩状的时间。
人民在开庭审理案件前,应当向附带民事诉的原告和被告送达传票,通知其按期出庭。这里的被告,是指未被羁押的被告人以及刑案件被告人之外的其他被告。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可以实行民事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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