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拒绝出庭作证的,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单位向人民出具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必要时,人民也可以要求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出庭作证。拒绝出庭作证的,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一般而言,可根据《婚姻法》第32条第2款判断感情是否确已。具体而言,就是一方下落不明前,如有以下情形的,则可考虑认定感情确已: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或、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的情形。

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跟随哪一方生活、由谁优先抚养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抚养权解决的是谁优先抚养未成年人的问题,与此同时,父母双方的监护权并没有丧失。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间的矛盾与不和,能以牺牲孩子的利益作为代价或者以孩子作为谈判的筹码。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跟随哪一方生活、由谁优先抚养。如双方产生争议,一般而言,取决于亲情关系、个人情况、经济能力、子女意愿、辅助因素等多种因素。

协议离婚有什么流程?
就离婚相关事项达成一致的男女双方,可在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离婚登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在广州的,在广州各区均可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需准备的材料包括:离婚协议、、、以及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其中离婚协议需对双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共同财产、***及***的分割等问题进行约定。
离婚有什么流程
若协议离婚不成,除《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外,任意一方可向提出离婚。
(注:《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原告一方应提交起诉状明确请求,并提交夫妻感情、财产权利证明、子女明等证据。
若原告方所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且被告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会不准予离婚。原告方若坚持离婚,需在不准予离婚的生效后6个月内第二次向提起。一般情况下,第二次起诉时,离婚的可能性较大。
【亲子关系确认之诉问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孕或出生的子女,应当推定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一方存在亲子关系,但符合《人民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gt;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第二条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无合法婚姻关系为基础的亲子关系认定请求,应由主张存在亲子关系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提供必要证据。
《婚姻法解释三》第二条中的“必要证据”指足以使法官产生内心确信,使举证责任产生转移的证据,如血型、DNA鉴定相符或不相符、载有父女关系的出生***证明、对方与他人在特定时段同居、男女双方在特定时段有或没有同居生活等证据。对于是否构成必要证据人民应结合个案案情慎重把握。
亲子关系确认之诉中,应注意未成年子女权益的保护,不得以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益的方式取得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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