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第三者”的证据怎么办?
离婚案件,近60%涉及到问题。很多当事人为找不到对方有“第三者”的证据而心烦。其实,如果构不成同居,花大力气找“第三者”证据的意义不大。首先,直接能证明的证据很难***,一般当事人只能拿到、、短消息内容、相对亲昵的照片、证人证言等。
这些证据证明力相对较小,一般不会因这些证据而认定对方有过错。花这么多精力和金钱去取没有实质意义的证据,是不合算的。因此,天津离婚***,只要手边有一定能够让法官心理明白的证据,就可以了,天津离婚***在线律师,不必太在意这些证据是否对法官自由栽量时产生倾向影响。
第三人权益受损
在离婚中,天津离婚***律师事务所,会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夫妻******的处理。由于被告下落不明,原告所知有限,特别是在被告故意下落不明或原、被告双方逃避***时,很难查清双方的******,的就极易第三人的利益。
规避法定义务
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是,有的夫妻为逃避计划生育,在女方怀孕远走他乡后,男方以女方下落不明为由,向提出离婚。
事实上,2015年《民诉法解释》第217条已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的案件,人民应当受理,天津离婚***事务所,对下落不明用公告送达文书。”根据该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没有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起诉离婚的,人民应当受理,并且依法公告送达文书。基于上述原因,在审判实务中,有的对财产分割一并处理,有的只对离婚作出,不对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做法不统一。这无疑影响了裁判的统一性、性。子女抚养难以处理 由于被告下落不明,夫妻双方不能就子女随哪方生活及抚养费的承担问题进行协调,也剥夺了子女选择跟父母中特定一方生活的权利。
版权所有©2025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