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人才落户条件,降低落户门槛
放宽 即大幅放宽人才落户条件,降低落户门槛。 学历型人才:本科一般不超过40周岁,硕士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博士不受年龄限制,可直接落户。 资格型人才:获得副及以上职称,以及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分析师 (CFA) 、 ***风险管理师 (FRM) 、 注册会计师 、 注册税务师 、 注册建筑师 、 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可直接落户。(三)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人社部门认定的。 技能型人才: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符合下列要求之一:①不超过30周岁;②具有职业资格或在津工作满1年,不超过35周岁;③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④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在津工作满1年,符合下列要求之一:①具有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②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③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创业型人才: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创业团队核心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急需型人才:人工智能、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制造、数字创意、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所急需的人才,由企业确定。各区人才办负责***所在区企业的资格认定并公布企业名单。
降低门槛,扩大“规模”
降低门槛,扩大“规模” 按照“增加规模、调整结构、有利发展”的总体思路,将积分申报指导分值由140分降为110分,降幅率达21.4%;在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的前提下,不再设积分总量指标限制。走技能中专,那档案材料,开全日制证明,但是学校已经没有了怎么办。积分指标由原来15项减为11项,取消了“***”和“知识产权”2项指标,合并了“住房”“落户区域”“居住签注”3项指标内容;申请人不再提交个人***报告,取消了因个人***不良记录产生的负积分。降低积分门槛,让更多长期在津工作的外地人尽快落户津门成为“天津人”。
人才引进落户全流程网上办理
人才引进落户全流程网上办理自2020年6月8日起试运行,7月8日起正式运行。创业型人才: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6月8日后申请落户的人员,一律按照新系统流程办理,实行线上审核,联审窗口只提供现场咨询,不再受理纸质材料。6月8日前申请落户的人员,按原系统流程办理,如申请人自行撤销或拟落户区联审窗口工作人员驳回其申请后,申请人通过新系统重新申请办理。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强调,人才引进落户全流程网上办理正式运行后,申请人应在线上申请并提交材料,实行线上审核,联审窗口只提供现场咨询,不再受理纸质材料。
本市院校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津落户(不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本市院校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津落户(不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具有本市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系本市院校学生集体;
情况一:
与我市企***签订劳动合同,申请在津落户的,申请人可到拟落户地登记***办理,材料齐全,当场办理。提交:
1、迁移人《集体页》原件;
2、迁移人《》原件;
3、《》原件;
4、《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5、如需落户至所在单位集体,需要开具单位同意落户证明,由单位集体负责人办理;如单位未设立集体的,可在单位坐落地所在区人才集体户落户。
情况二:
在津租房居住超过6个月的,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常住登记***申请,落户至居住地社区集体户,材料齐全,当场办理。提交:
4、不动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天津市租赁房屋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情况三:
在津无工作、无住房、无租房但有在津落户意愿的,由学校***学生填写《个人委托承诺书》及《高校毕业生留津落户(在学校)》,经审核批准后,统一落户至北方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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