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转学手续应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迟不得超过开学后一周
学期中途其他时间一般不予转学。高一学期、高三两个学期不予转学。
除了基本材料,高中学生转学还需提供初中毕业档案材料、高一新生录取通知(原件)、高中学籍卡(加盖校章的复印件)、健康卡、预防接种记录卡(或证明)、省级会考(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需省级盖章)、转入示范性高中的还需要相关机构证明省市(县、区)示范性高中(原件)。
注意事项:
◆同区内公办学校不予转学;
◆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转学;
◆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无转学证明及学籍材料的学生;
本市学生转学,接受学校应将其编入原就读年级,不得擅定其升、留级;外省市转入的学生,学生可按其实际文化程度编入相应年级就读。
转学手续应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迟不得超过开学后一周;
起始年级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孩子入学需要什么手续,原则上不予转学。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转学。因市政动迁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学期中途要求转学者,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办理转学手续。
什么时候能申请转学?
小学
据《天津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学生在学期间不得随意转学。确因户籍变更等情况需要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转入学校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天津市学校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六年级不得转学。小学转学需自行联系转入校、转出校,并报转入校记备案,具体问题需咨询教科。
中学
天津中学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初二下学期不受理转学事宜。初二学生如果错过开学季,只能在当地参加中考后申请高中一年级转学事宜。
高中
天津常住学生高中从异地转学回津,只有高一下半学期、高二一年才可以,而且需要自己提前联系好学校,才可以办理转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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