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方都在国外但未定居的,应在哪个起诉离婚?
双方都在国外但未定居的,应在哪个起诉离婚? 由原告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管辖。 双方均为外籍,能否在中国起诉? 双方均在中国定居的,由被告定居地管辖;一方在中国定居,则由定居地管辖。 双方均定居外国且已经离婚,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的,应到哪个起诉? 在财产所在地起诉。 离婚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答:一审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 次不准离婚多久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6个月。 打离婚案件需要交纳多少费?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24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决定***的时间有多长? ***庭收到起诉状后,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 离婚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吗? 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什么是财产保全,如何财产保全? 如果涉及夫妻财产权益,并且该财产在一方控制下,不申请财产保全会产生一方婚内擅自转移、变卖等情况,将会使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离婚之前或者离婚过程中向有管辖权的申请保全。

对方下落不明的送达及***问题
对方下落不明的送达及***问题 由于一方下落不明,导致另一方离婚障碍的现象较十年前日益增多。对于一方下落不明,以前有的的作法,是以对方当事人地址不明确,不符合《民事法》百零八条***条件为由不予受理;有的是让当事人宣告另一方失踪或,相关的***程序走完后,再行受理。这样处理,给当事人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成本,而且也给当事人带来了巨大的时间成本。如果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要用几年的时间,才能达到解除人身关系束缚的目的,不利于时代的发展和效率。而现今,越来越多的采取了公告送达的方式。一般的具体做法为: 步:一方当事人向***起诉离婚; 第二步:按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文书,若被退回,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 第三步:由起诉方当事人或向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强证据,进一步认定对方***文书地址无法直接送达; 第四步:由在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中告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的***后果。公告期国内案件六十日,涉外案件六个月。 第五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一般会离婚。 当然,这种案件处理方式也有弊端。实践中曾出现一方恶意声称另一方下落不明的情况,再设计收集相关证据,使得很多下落并非不明的另一方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稀里糊涂地被解除了婚姻关系,甚至财产权利也受到了恶意的侵害。由于人身关系的不能申请再审,因此,一旦出现恶意得呈,将无法补救。

短信的证据效力及其认定
短信的证据效力及其认定 离婚案件中短信作为当事人证据的情况相当普遍。比如,证明当事人另一方有,或证明财产权属关系等。对于短信的效力认定,目前还没有形成普遍的认识,一般内地很少就此作出代表性的。《人院报》曾于去年刊登过一个判例,认定短消息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之一。虽着手机的普及,上海不得不研究短信作为证据效力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手机短信与电子邮件不同,手机短信具有真实性、客观性、不易修改性、闪存的封闭性特点,同时短信内容不容易。一般的手机功能是不能的。此外,手机短信具有关联性,表现在二个方面。其一,每个码只能在一个收发,有发信人的,有时间,有内容,有的还有姓名,通过短信内容查到码,具有涉案关联性;其二,两个号码收发,具有对应性。从手机短信的合法性来看,要通过合法的入网手续或卡,办了手续后,合法使用,收到短信是合法的。因此,符合下列情况,还是有依据将短信作为有效证据的: (1)保护手内短信不被删除;保存好,手机内容有一定的储存空间; (2)固定下来,公证处的人员公证一下,摘成书面文字,进行公证,具有法定证明效力,对方要提供相当效力大的才能。多数情况下,公证证明是被采纳的。 (3)时,交给,当场制成笔录。办公证时,注意保存手机型号,品牌,这样可以证明手机内容是无法修改的,这个一定要公证。 呵,正因为如此,奉劝各位不要轻易将自己的手机借与他人发短信。否由,他人一旦发出不利已的短信,手机持有人不能证明不是自己所发,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起诉离婚时必备的材料,当然还远远不能满足真正打离婚官司的需要
1、离婚起诉书。很显然这是***时必不可少的文件,当中需要写清原、被告的基本情况、请求与事实依据; 2、原告的明。通常是及原件; 3、被告的住址信息。这个文件主要是为了让确定其有管辖权。但对原告来说往往有些难度。的解决办法是提交被告的并在被告户籍地起诉。当然,如果您打算在其他起诉的话就需要找相关部门出具被告的经常明了。对于这个证明有严格的要求,稍有瑕疵便会拒绝***,所以建议您在律师的帮助下取得该证明; 4、婚姻关系证明。一般来说这个证明就是,如果您的丢失、毁损或被对方扣留的话,您还可以到原来的婚姻登记***补或者开具相关明来替代; 5、如果你们有未成年的孩子需要确定子女抚养权,还需要提供子女的明。比如孩子的、或者明等。 以上是起诉离婚时必备的材料,当然还远远不能满足真正打离婚官司的需要。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起诉前收集据同样是非常必要的。否则即便您顺利***,官司仍然可能败诉。而且如果黏在起诉***前没有收集好相关证据的话,起诉后必然会惊动对方,那时再去收集证据将会变得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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