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写离婚起诉状时应筛选出对原告有利的事实,避免自认对自己不利的事实 原告向起诉离婚,首先应当筛选出对自己有利的事实,避免自认对自己不利的事实。当事人庭审时如果自认对自己不利的事实,将直接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进而可能导致已方败诉的风险。参加过庭审的人都知道,法庭上不容讲错一句话。庭审前,原告应明白哪些话该讲,哪些话不该讲,该讲的话必须要讲出来,不该讲的话千万不能讲。 所谓对原告有利的事实一般包括夫妻感情的事实、被告对婚姻存有过错的事实、自己可以多分财产的事实等等,只要有助于原告实现自己的目的,那么该事实都是对原告有利的事实。

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出离婚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提交相关的材料: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起诉状、、和部分证据。 决定是否受理该 1、***:人院在收到离婚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并在***后的5日内将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辩状:被告在收到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3、庭审前准备:审判人员审阅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4、通知当事人:人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 5、保全:根据当事人请求依法进行保全或给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 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版权所有©2025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