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有发包、转包、分包及等行为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有发包、转包、分包及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应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予以相应行政处罚外,还可以采取以下行政管理措施:
建设单位发包,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致使施工合同无效的,不予办理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等手续。(四)施工总承包单位或***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对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同时将建设单位发包的行为告知其上级主管部门及纪检门,并建议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的主要区别
(1)工程分包人是取得总包工程中的一部分非主体工程;工程劳务分包人是取得工程中的劳务,提供劳动力。
(2)工程分包单位以自己的劳动力、设备、原材料、管理等***完成分包工程;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务即劳动力要和承包人的设备、原材料结合。承包单位提供技术和管理,共同完成建设工程。
(3)承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需经过业主的同意;承包单位进行劳务分包不需要业主同意。
(4)工程分包要对分包工程进行施工中的管理,工程承包对分包人的管理是协调上的管理,基本上不干涉分包人的内部事务,承包人收取分包人的管理费;工程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动,是工程承包人工程建设内容的一部分,属于工程承包人的内部劳动,工程承包人要对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动力进行直接管理,但不能收取管理费。分发包人是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接工程任务的建筑企业,分承包人是从分发包人那里承接工程任务的***承包企业或者劳务分包企业。
(5)工程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结算的是工程价款;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结算的是工费,是按工日的单价和工日的总数量进行结算的。
始于80年代初期,建筑行业做为新兴的朝阳方向,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已经锋芒初露。***针对建筑行业进行方向区分。主要划分为三个方向:房屋建筑、土木工程建筑设备安装、机械化建筑。***人即发包人,***人即建设合同中的总承包人,第三人即分承包人。仔细研读,确切说应该是划分了两个方向,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也就是后来大家都熟悉的工民建。80年代末期,***发现只划分几个方向还不行,因为不管民用建筑还是工业建筑,每个方向都还有着复杂的分工,尤其是随着建筑技术的提升,细分领域逐步增多,一个企业很难具备工程建设的所有需求,于是21个类别,42个***就此出现。针对类别和***,又对建企实施了施工总承包和***承包的界定,建筑行业分工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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