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垃圾分类的******十分完备。日本是目前世界上循环经济立法为完善的***,其在垃圾分类方面的******是十分完备的。日本制订了三个层次的***来保障垃圾回收的实施。第SSD一SD层次是基本法《促进建立循环社会基本法》。该法 2000 年 12 月公布实施,制定和实施有关建立循环型社会的基本而综合的政策措施; 第二层次是综合性的两部***,即 2001 年 4 月开始实施的《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和 1970 年制定的《固体废弃物管理和公共清洁法》。前者的主要内容和目标是控制使用过的物品以及副产品的产生,并采取能促进再生资源及再生零件利用的必要措施,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第三层次是根据产品的性质制定的具体******,如《家用电器回收法》、《建筑及材料回收法》等。
可以借鉴美国一些城市的做法,在收取垃圾费时,按照垃圾量的多少和是否主动进行垃圾分类有区别对待。对垃圾量较少、主动进行垃圾分类的居民收取较低的垃圾费用,相反,则收取较高的垃圾费用。通过经济利益直接调节公众的垃圾丢放行为,促进大家自觉进行垃圾分类。对于建筑垃圾的处理方式也可借鉴美国旧金山的做法,房产商开建项目前,需要与环保部门签订环保责任书,并预先在环保部门缴纳一笔押金,房产商须按规定的方式处理完建筑垃圾后才退还押金。
借鉴日本和比利时的方法,对于不同性质的垃圾按照不同的时间到小区收集,过时则拒收; 可以在一些小区试点要求居民自行对垃圾进行分类,将不同的垃圾分装进不同颜色的垃圾袋中,否则垃圾清运工也有权拒收。从目前来看,要一步到位使居民自行分类还不现实。***应该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做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加大对垃圾分类有关设施的投入,更新垃圾箱的设置,按不同性质垃圾进行分类设置醒目标识,如采取图示的方法,有助于一些环保意识较强的市民自行分类处理。同时,对于环保意识不够的居民也是一种宣传。
发达*** 和 地 区 对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的 管 理 经 历了从利用“命 令———控 制“手 段 到 利 用 经 济 手 段 的过渡,征收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费是常见的手段之一。征收垃圾费可以弥补城市垃圾处理资金的 不 足,并 能 够 达 到 增 强 居 民 环 保 意 识、促使垃圾减量的目的。综合多国案例发现,许多***垃圾收费制度逐渐由“定额费制”演变为“变动费制”,也就是 依 垃 圾 量 来 征 收 清 理 费。我国当前也有 200 多个城市实行了垃圾收运处理收费制度,基本都采用定额按户征收方式。北京市自 1999 年开始征收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费,收费模式采用定额收费制,本市居民每户每月 3 元; 按规定办理的外地来京人员,每人每月 2 元。该费用不包括街巷清扫保洁费和居住小区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的生活垃圾清运费。上海自 2004 年 开 始 征收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除了小区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的小区生活垃圾清运费之外,上海市尚未征收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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