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由于各类开发区规划的开 发建设时序、区内项目建设以及入驻生产建设项目不确定性等,如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是开工前由区域管理机构一次 性缴纳,还是根据建设情况分期缴纳?建议根据各地开发区的 具体情况,在区域管理机构完成区域水土保持评价后,由区域 管理机构一次性或分期缴纳(代缴)水土保持补偿费,入驻建 设单位在水土保持方案承诺或备案时,将应缴的水土保持补 偿费缴纳至区域管理机构;或在区域管理机构不代缴水土保 持补偿费的情况下,由入驻建设单位在水土保持方案承诺或 备案时直接缴纳至方案审批***。
由于评估仅是在控制性规划的基础上开展的,每个规划单元和地块仅有今后开发的功能***,具体项目并没有确定,因此很多水土保持措施很难具体落到实地并形成控制性的布局图。在评估报告里,应该在区域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的基础上,结合现场调查情况,按照区块的发展***,明确区域水土保持措施布设的原则,根据每个地块的功能***,确定其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及植物措施的等级标准,并对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控制提出临时防护的要求,在此基础上估测工程量。开发区建设应该按照海绵城市的建设标准,强调降水蓄渗措施的使用,提高景观、绿地建设标准,确实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模式进行。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些地块内,绿地率不满足要求,往往采取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的方式进行补充。虽然这样做确实增加了绿化面积,也取得了一定景观效应,但是对于防治水土流失所需要的保水保土功能并不大,因此不建议把屋顶绿化、垂直绿化作为水土保持措施。而且这样做,有可能导致绿地面积缩水,实际降低了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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