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体系,相继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等文件,从环境风险识别、风险评估方法、应急救援措施、应急资源管理等方面加强了对企业防范重大事故的管理要求。2010年我国环保部正式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环境应急预案实施备案管理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覆盖度较低导致备案率偏低。本文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编制实践,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演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分析,为促进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和能力建设提供参考。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要求:企业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1]。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是企业总体预案中的一个分支,不可与总体预案相背离,同时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又必须服从上级环保部门和上级政府预案的指导。《上海市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规定,企业应急预案应当设定有效期,一般不超过3年。企业应当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每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回顾性评估;应形成年度评估的书面文件,明确是否需要进行预案修订。
近年来,我国突发环境事件多发。因此,制定合理可行的环境应急预案( 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对于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管控社会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国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起步较晚,关于应急预案的编制规范,2008 年公布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指南》( 征求意见稿) ,目前仍在征求意见中至今未正式发布; 2010 年先后发布了《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预案管理办法”) 。长期实践证明,、有效的应急预案可以降低事故损失,我国已经在企业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国内有浙江、江苏、天津等少数几个省市发布了应急预案编制的导则,此外关于如何编制企业应急预案这方面的报道并不多见[2],在自己多年从事应急预案编制的实践基础上,针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关于改进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的一些思路。
我国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起步较晚,随着应急预案编制的普遍展开,应急预案编制的应该从解决“有没有预案”向“合理不合理”进行过渡( 这也是解决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差的办法) 。此外,除内部演练外,企业应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演练,提高与上级预案的衔接能力。应急预案编制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进行研究。如应急预案中的疏散路线,目前应急预案疏散路线是否合理,备灾点设立原则等问题均不明确,因此需要加强这方面的环境科研工作,为基层编写应急预案提供有力的科研支撑。
应急预案是为了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上海市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规定,企业应急预案应当设定有效期,一般不超过3年。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民、村民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包括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等。
中线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中线工程可能发生的某一种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是根据不同事件类别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公司位于河北石家庄市鑫科国际广场,在唐山、邯郸、沧州、天津、郑州、太原、济南等地设有办事处。该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均属于企业层面的应急预案,需要服从国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的应急预案。
为保证突发事件发生后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中线工程应急预案体系构建设计必须覆盖中线工程所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风险和各层级管理机构,并提供切实可行的应急响应系统和应急处置措施。中线工程应急预案体系由纵向和横向各级应急预案组成,包括所有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这就需要在预案中对应急等级进行合理地划分,对职责进行明确,确保所编制的预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纵向应急预案分 3 级结构,包括一级运行管理机构( 中线建管局) 预案、二级运行管理机构预案和三级运行管理机构预案,下级应急预案必须和上级应急预案有效衔接、不得冲突。横向应急预案分为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中线建管局层面的综合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中线工程运行期间突发事件制定的总体预案,中线建管局层面的专项应急预案、二级运行管理机构和三级运行管理机构的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均需要服从该综合应急预案。同一层级的横向应急预案相互之间基本独立,不存在服从关系,但下一层级的预案和处置方案需服从上一层级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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