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时消防水池连续补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火灾时消防水池连续补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水池应采用两路消防给水; 2 火灾延续时间内的连续补水流量应按消防水池不利进水管供水量计算,并按下列公式计算:qf=3600*** (4.3.5) 式中:qf——火灾时消防水池的补水流量(m3/h); A——消防水池进水管断面面积(m2); v——管道内水的平均流速(m/s)。 3 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和流量应根据市政给水管网或其他给水管网的压力、引入管管径、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以及火灾时其他用水量等经水力计算确定,当计算条件不具备时,给水管的平均流速不宜大于1.5m/s。
混凝土配和比技术控制措施
混凝土配和比技术控制措施如下: (1)混凝土入模坍落度≥110mm(可控制在160~210㎜); (2)在满足混凝土强度及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降低混凝土水灰比,污水处理厂混凝土水灰比≤0.45; (3)使用低碱水泥、低碱外加剂,水泥中碱含量≤0.6%,混凝土中外加剂含量<1kg; (4)精选混凝土中粗细集料,避免使用碱活性集料。 (5)控制孔隙中溶液的PH值,控制流行性二氧化硅的数量,控制碱浓度,控制水分和改变碱性二氧化硅、胶体措施入手,使全部混凝土配合比的单方碱含量控制在<3.0kg/m3,防止碱-集料反应,提高混凝土的耐久性。
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
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
②消防水池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和报警水位
③消防水池应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用间接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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