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中舟船舶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承接船侧、岸侧,高压、低压岸电项目。
产品符合JTT 814.1-2012 《港口船舶岸基供电系统技术条件 第I部分: 高压上船》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3.1 港口船舶岸基供电系统--在船舶停靠港口时,由岸边向船舶供电的电源系统,简称岸基供电系统
3.2 高压变压变频电源--改变电压和频率的高压供电装置
3.3 不带电切换--首先停止船舶发电机向配电板主汇流排供电,然后再合闸岸基供电断路器,由岸基供电系统向船舶供电;或首先断开岸基供电断路器,岸电收费,然后再启动船舶发电机工作,岸电充电桩,由船舶发电机直接向船舶供电
3.4 带电切换--保持船舶电站有且仅有一台发电机向配电板汇流排供电,岸电绞车,运用船舶岸电控制系统控制岸基供电断路器合闸、岸电和发电机并网供电、负载转移,然后切断发电机供电,实现由岸基供电系统单独向船舶供电;或保持岸基供电系统向船舶供电,运用船舶岸电控制系统控制船舶发电机供电断路器合闸、发电机和岸电并网供电、负载转移,然后断开岸基供电断路器,实现由船舶发电机单独向船舶供电
3.5 电隔离--在主源体和接受体之间没有电耦合的轻快下,烟台岸电,从主源体想接受体传递电信号的装置
3.6 瞬变响应回复时间--输出电流由零至额定电流或由额定电流至零突变时,变压变频电源输出电压、频率回复到输出稳定精度范围内所需的时间
秦皇岛中舟船舶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承接船侧、岸侧,高压、低压岸电项目。
产品符合JTT 814.1-2012 《港口船舶岸基供电系统技术条件 第I部分: 高压上船》要求
5. 技术要求
5.2 高压变压变频电源
5.2.1 标称容量
高压变压变频电源宜分容量系列:800,1000,2000,3000,5000,8000kVA
5.2.2 电气性能特性
5.2.3 形式与防护
形式与防护应符合如下要求
a)高压变压变频电源安装于室内
b)外壳防护符合GB 4208和GB 11022的要求
5.2.4 显示和记录
显示和记录应符合如下要求
b)配备人机界面操作装置,宜具备远程实时采集和通讯功能
秦皇岛中舟船舶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承接船侧、岸侧,高压、低压岸电项目。
2019年7月,关于《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第三十二条 【船舶罚则】对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应使用岸电但未使用岸电的船舶,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下列情况除外:
(一)船舶或码头岸电设施故障,无法使用岸电的;
(二)发生了紧急情况,无法使用岸电的。
第三十三条 【码头岸电经营人罚则】对未按规定如实记录岸电使用情况的码头岸电经营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条 【码头岸电经营人罚则】码头岸电经营人无正当理由不提供岸电服务,或岸电设施出现故障不及时维修导致超过3个月无法正常使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五条 【监管责任】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及其有关活动实施管理时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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