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观测示意图内容为:工程名称、沉降观测点及水准基准点平面布置示意图、沉降观测点标志示意图等。水准基点的设置沉降观测水准基点(或称水准点)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利用工程标高***时使用的水准点作为沉降观测水准基点。如水准点与观测的距离过大,为保证观测的精度,应在建筑物或构造物附近,另行埋设水准基点。建筑物和构筑物沉降观测的每一区域,必须有足够数量的水准点,按《工程测量规范》(G***026-2007)规定并不得少于3个。水准点应考虑使用,埋设坚固(不应埋设在道路、仓库、河岸、新填土、将建设或堆料的地方以及受震动影响的范围内),与被观测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间距为30~50m,水准点帽头宜用铜或不锈钢制成,如用普通钢代替,应注意防锈。水准点埋设须在基坑开挖前15天完成。
框架式结构的建筑物,应在每一个桩基或部分桩基上安设观测点。具有浮筏基础或箱式基础的高层建筑,观测点应沿纵、横轴和基础(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周边设置。新建与原有建筑物的连接处两边,都应设置观测点。烟囱、水塔、油罐及其他类似的构筑物的观测点,应沿周边对称设置。沉降观测点具体布置位置,应由设计单位负责确定。对设计未作规定而按有关规定需作沉降观测的建筑或构筑物,其沉降观测点布置位置则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负责确定。沉降观测点平面布置图的比例一般为1:100至1:500。所有观测点应有编号,以便观测记录。观测记录
地面沉降监测
英文:land subsidence monitoring
释文:观测和分析地面沉降灾害动态变化的工作。
主要内容和方法是:
①地面沉降发展过程监测,主要是通过***系统(GPS)和布设水准测网,定期进行水准测量,监测地面高程变化情况;
②地下水和油气等资源开采、回灌状况与动态监测,主要是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网,调查和分析地下水开采量、地下水水位埋深和标高、地下水水质变化;
③构造沉降量与土层压缩量监测,主要方法是埋设基岩标、分层标,定期测量高程变化,同时结合高压固结试验、模拟试验等进行;
④房屋、桥梁、码头、道路等建筑设施变形与***监测;
⑤海滨地区的海面动态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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