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发区招商中心是国内投资促进与招商引资门户平台,为企业投资选址和政府的招商引资提供快捷的解决方案。开发区招商中心成立于2013年,公司运营总部位于天津,技术总部位于北京,采用双中心的运营模式,更好的借助京津两地优势。
活到老,学到老!是财税行业的真实写照,许多企业财务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当某项税收政策不清楚,向办税服务厅询问,因政策多变,法规太多,税务人员往往自己也说不清楚,或者给出过时的方案,而一旦企业遇到税务稽查,稽查人员却从不会搞错,不知道政策常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或错失许多优惠。了解政策法规,遇事不求人,
开发区招商中心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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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招商中心是国内具影响力的投资促进与招商引资门户平台,为企业投资选址和政府的招商引资提供快捷的解决方案。大华联行成立于2013年,公司运营总部位于天津,技术总部位于北京,采用双中心的运营模式,更好的借助京津两地优势,与全国多个科研院所合作,提供更专业的招商服务。
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1.上述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2.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应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并由委托方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相关事项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及技术合同认定规则执行。
3.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不包括委托境外个人进行的研发活动。
政策依据
1.《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2.《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2015年第97号)
3.《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
4.《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应纳税所得额不低于1000万元,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
(2)在国家规定的重点软件领域内,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不低于250万元,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0%;
(3)汇算清缴年度软件出口收入总额不低于800万美元,软件出口收入总额占本企业年度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50%,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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