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招商中心是国内***促进与招商引资门户平台,为企业***选址和***的招商引资提供快捷的解决方案。开发区招商中心成立于2013年,公司运营总部位于天津,武清税收优惠政策,技术总部位于北京,采用双中心的运营模式,更好的借助京津两地优势。
以非***性资产对外***确认的非***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1.企业以非***性资产对外***,应于***协议生效并办理***登记手续时,确认非***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应对非***性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确认非***性资产转让所得。
2.企业以非***性资产对外***而取得被***企业的***,应以非***性资产的原计税成本为计税基础,加上每年确认的非***性资产转让所得,逐年进行调整。
3.被***企业取得非***性资产的计税基础,应按非***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
4.企业在对外***5年内转让上述***或***收回的,应停止执行递延***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性资产转让所得,在转让***或***收回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5.企业在对外***5年内注销的,应停止执行递延***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性资产转让所得,在注销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6.非***性资产,税收优惠政策报价,是指现金、***存款、应款、应收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等***性资产以外的资产。
7.非***性资产***,限于以非***性资产出资设立新的居民企业,或将非***性资产注入现存的居民企业。
8.享受政策的居民企业实行查账征收。
开发区招商中心是国内***促进与招商引资门户平台,为企业***选址和***的招商引资提供快捷的解决方案。开发区招商中心成立于2013年,公司运营总部位于天津,技术总部位于北京,采用双中心的运营模式,更好的借助京津两地优势。
职工教育经费按照8%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享受主体
小型微利企业
优惠内容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所得额,税收优惠政策费用,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政策依据
1.《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款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3.《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
4.《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2019年第2号)
4.***小规模***人减免资源税等“六税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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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非居民企业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所得均负有我国企业所得税***义务的企业。因此,仅就来源于我国所得负有我国***义务的非居民企业,不适用该条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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