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员工应该在哪里加入工会?能否享受工会的福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总工会《关于***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的规定》(总工发〔2009〕21号),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都应当依法建立工会***,吸收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任何***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虽然是被派遣劳动者,但无论是在劳务派遣单位,还是在用工单位,都有依法参加和***工会的权利。
既然有了这样的规定,企业在劳务派遣用工时要注意比例控制,你不要觉得一个公司20个正式员工,我再让劳务公司给我找个100个派遣工干活就可以了,一旦被劳动部门发现,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影响企业的声誉。
另一方面,你招聘劳务员工也要注意劳动法的连带责任问题,不要觉得这些劳务员工不是正式工,你就他们的合法权益,比如996加班等。
劳动法也是保护劳务派遣员工,作为实际的用工企业,当然也要合法合规地使用及管理他们。
总之,现在的法治环境下,***对企业用工管理越来越规范化,你不能由着自己的想法来。
劳务派遣中***责任把握难
劳务派遣***责任承担中较为复杂的是连带责任认定,对此审判实践存在单向连带责任与双向连带责任两种理解。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权益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条通常理解为双向连带责任。修改后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改为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条多理解为用工单位给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时,由用工单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反之,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时,用工单位不承担连带责任,即单向连带责任。由此,***修订导致审判实践中就劳务派遣的连带责任把握不一,相应***责任的承担主体也有不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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