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管理模式简化。这一点永远是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的直接原因。让***的更***,用人单位潜心研究经营,这肯定是是的方式。
很多人发现了,一些好单位在找用职工的时候,都是委托一些劳务派遣公司来招。用人单位只需要提供招用职工的基本条件,不需要再考虑其他问题,只需要在面试的时候,参与一下即可。剩下的自然由劳务派遣公司做好。
不管是工资、***、,只要你提出你的预算,劳务派遣公司会根据劳动力市场的情况给你设置出一个合适的方案。当然,劳务派遣公司也是要挣钱的,所以很容易站到职工的对立面。
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的具体处理难
用工单位退回劳动者后,劳务派遣单位通常直接依据用工单位的退回理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导致审查劳动合同是否系解除时,需要综合考虑用工单位的退回理由与劳务派遣单位的解除理由,增加相关事实的认定难度。
同时,劳动者在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不低于所在地规定的工资标准按月***劳动报酬。部分劳动者主张其在劳务派遣期间工资待遇高,在无工作期间仅享受地方工资标准有失公平。另有部分劳动者主张其因病、、女职工三期遭到用工单位退回,无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应参照病假、、女职工三期***规定发放工资。上述情形导致劳动者被退回后,工资标准的认定在审判实践中存在一定难度。
劳动报酬的***责任承担
《劳动合同法》第5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按月***劳动报酬。因此,劳动报酬的***主体是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用工单位未及时***管理费等原因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即便实际由用工单位发放劳动报酬,用工单位未能及时***的,也应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
加班费、绩效奖金、福利待遇的***责任承担
《劳动合同法》第62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等义务。《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9条明确,用工单位应当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被派遣劳动者。因此,加班费、绩效奖金、福利待遇应由用工单位***。
加班费、绩效奖金、福利待遇与劳动报酬的***主体存在区别的原因在于:劳务派遣关系中用工单位结合生产经营情况***劳动者加班、发放绩效奖金与福利待遇,属于用工单位的具体工作安排与激励设置,无法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提前约定,故应由用工单位***。因此,如用工单位未及时足额***加班费、绩效奖金、福利待遇的,应由用工单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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