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中***责任把握难
劳务派遣***责任承担中较为复杂的是连带责任认定,对此审判实践存在单向连带责任与双向连带责任两种理解。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权益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条通常理解为双向连带责任。修改后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改为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条多理解为用工单位给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时,由用工单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反之,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时,用工单位不承担连带责任,即单向连带责任。由此,***修订导致审判实践中就劳务派遣的连带责任把握不一,相应***责任的承担主体也有不同理解。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天津劳务外包企业,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但事实上,企业的正式工与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很难做到同工用酬。因为劳动合同法对同工同酬的规定很模糊。在一些央企或者******,劳务派遣工占了将近一半。而在电信行业,入一线装维、营销、呼叫中心等岗位,几乎都是劳务派遣工,这些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和正式工的工资差了将近一倍多。
所以,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天津劳务外包,使用劳务派遣工,是节省人工成本的一种方式。
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一般***人
有两种计税方法可以选择,天津劳务外包方案,一种是一般计税方法,一种是简易计税方法。
① 一般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 6% 的税率计算销项税。
② 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天津劳务外包管理,扣除***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及住房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 5% 的征收率计算缴纳***。
提示:由于对于劳务派遣公司,其成本部分取得***专用的几率很小,而选择一般计税意味着须全额缴纳***,所以该方法下税负较高,故劳务派遣公司一般***人通常选用简易计税方法按5%征收率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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