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办理环评手续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根据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新法对“未批先建”项目的处罚更严更重,取消了对“未批先建”项目限期补办手续的情形,在责令停止建设后直接进行处罚,并增加了可以责令***原状的内容。处罚额度从环评法修订前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改为项目总***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
新《环评法》对企业的影响
新《环评法》来了,涉环评的企业切不可掉以轻心。环评审批不再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并不意味着环评不需要审批。因为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已被取消,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之前一定要完成环评手续,否则将可能面临被责令停止建设和“未批先建”的高额罚款。
企业环评没有通过,设备再生产属于违规
环保问题一直是大家都比较关注的问题,这也是一直限制着行业的发展。如今环评也是越来越难批了,环境污染的管制也越来越严格了......
但是相关行业还是出现一个“脏乱差”的问题,对于对于未通过环评的也是时有发生。下面由天津环评给大家详细介绍:
去年,南区就查处一家私自扩建生产设备企业,要求企业立即暂停私自扩建生产设备,直至全部整改完毕后方能再生产。被查处的是一家从事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生产的环保燃料企业。此前曾因居民反映生产过程产生呛鼻气味、大量木糠粉尘,严重影响周围居民问题。相关工作人员在该企业的车间中发现,车间内的生产设备总数比原审批数量多出了6台生物质颗粒成型机,均是需要经过环保审批后方能建设使用的设备。
计划的检测点位操作过错大
检测点评计划中检测点位的操作技能不规范,并且出现较大过错,检测部分与环评单位未对现场的环测点位连续招认。一起,环测人员也未结合现场的实践情况、未依照检测的技能与规范要求,连续检测点位的合理调整。
除此之外,环境检测点评人员的责任感不强,爲了求使命的便当,私自改动检测点位的位置,因而构成检测出现严峻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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