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律师事务所-乔满晟(推荐商家)
作者:乔满晟2019/12/20 15:31:16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举行听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时效。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应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



代位继承***特征  

1、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若先于被继承人时,不发生代位继承。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时才发生代位继承。于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子女才的或者先于被继承人的人不是继承人的子女而是其他继承人的,均不能发生代位继承。当然,这里的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亲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代位人,并不受辈分限制。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亲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但被代位人的其他近亲属不得代位继承。被代位人的配偶若具备成为顺序法定继承人条件的,则依现行法的规定其***地作为顺序法定继承人参加继承,并且其是否能够继承不影响其晚辈直系血亲的代位继承权。



不适用代位继承的情形 

旁系亲属和姻亲不适用代位继承。旁系亲属不适用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兄弟姐妹中一人或数人先于其,在被继承人仍留有兄弟姐妹的情况下,已亡兄弟姐妹的子女不得通过代位继承而与被继承人生活的兄弟姐妹共同继承。姻亲不得代位继承是指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且被继承人留有子女的情况下,已亡的继承人的配偶不能代替继承配偶父母的遗产。




如允许旁系晚辈亲属和姻亲代位继承则势必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与被继承人处于二亲等亲属关系的已亡兄弟姐妹的子女和处于二亲等亲属关系的被继承人的遗产,与被继承人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婿和被继承人子女共同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前一种情况不符合我国根据血缘关系的远近决定继承顺序,天津律师事务所,也不符合群众的心理。后一种情况更不符合我国现阶段的群众生活习惯。因此,旁系亲属和姻亲不适用代位继承,否则被继承人遗产就会分散,被继承人意志得不到保护,合法继承人利益受到侵害。



天津律师事务所-乔满晟(推荐商家)由天津乔满晟律师事务所提供。天津乔满晟律师事务所(www.tjqms.com)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拥有一支技术过硬的员工***,力求提供好的产品和服务回馈社会,并欢迎广大新老客户光临惠顾,真诚合作、共创美好未来。乔满晟——您可信赖的朋友,公司地址:天津市西青区静水道27号,联系人:宋律师。

商户名称:天津乔满晟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2025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