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记录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记录容量不应少于10000 条,记录备份后方可被覆盖。应具有产品维护***的内容和时间、系统程序的进入和退出时间、操作人员姓名或代码等内容的记录,存储记录容量不应少于10000 条,记录备份后方可被覆盖。应记录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及系统内各个消防设备(设施)的制造商、产品有效期,记录容量不应少于10000 条,记录备份后方可被覆盖。应能对历史记录打印归档或刻录存盘归档。
灭火器的配置必须是符合***的G***140里面的规定的,并且灭火器应该设置在人们可以一眼看到的明显的位置以及方便取用的位置。如果灭火器设置的位置对人们的视线有干扰或者是障碍,应该在那个位置设置明显的或者是发光的标志,并且这个位置不能够影响到之后的疏散。手提式灭火器不应该放在距离地面超过1.5米的地方,并且灭火箱要进行一定的保护措施但是不能够锁上。
1.灯具配电回路
AC220V 或DC216V 灯具的供电回路工作电流不宜大于10A;安全电压灯具的供电回路工作电流不宜大于5A;每个应急供电回路所配接的灯具数量不宜超过64;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经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配接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及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输入及输出配电回路中不装设剩余电流动作脱扣保护装置。除高大空间场所,疏散区域内的应急工作电压均采用安全电压。
2.应急照明配电箱及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输出
输出回路不超过8 路;采用安全电压时的每个回路输出电流不大于5A;采用非安全电压时的每个回路输出电流不大于1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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