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保安服务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阶段,在保安服务行业管理中全市大多数保安服务公司运营基本正常,大学保安,经费能够保障保安人员的工资及装备,但个别县市区保安服务公司运营情况因经费紧张而步履艰难。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是一些企***、服务型公司等自招保安并未向公***登记备案现象严重。招录环节中,把关不严,不按程序政审,致使一些有法劣迹的人员混入保***。
二是目前保安服务单位的保安人员普遍存在“一差、两大、三低”的现象,“一差”就是服务能力差,***园保安,“两大”是年龄大、流动性大,“三低”是社会地位低、文化程度低、工资待遇低。保安从业人员的思想混乱,缺乏应有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大多数人对保安职业不热爱,保安,对自己从事的职业没有认同感、荣誉感。
三是个别基层单位让保安超职能服务,让保安人员从事保安职责范围外的其它工作。尤其是一些居民小区物业负责人让保安从事收水电费、物业费等职责外事务。
四是基层保安服务单位普遍反映营改增税后,税收高,造成保安服务行业经营负担加重。
保安服务活动往往涉及客户单位的安全,有的保安服务合同也涉及到***安全、***秘密和重大社会利益,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时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才能发现,因此留存保安服务合同对于确保保安服务公司和客户单位的合法权益,分清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安全、***秘密的安全及重大社会利益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条 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保安服务是指:
(一)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
(二)***、团体、企业、***招用人员从事的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
(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中的***、团体、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统称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小区这么多业主,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收到的“利是”当然也不会少。据这位工作人员介绍,一人一天的“利是”收入,就能达到两三千元。
有市民表示,春节假期,和小区的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见了面,都或多或少会被“讨彩头”。在广东这边,企业保安,这算是“传统习俗”,所以自己也会早早准备好一些“利是”,不论是10块、5块,都是一种祝福,也是表达对服务人员辛苦劳动的尊重和敬意。
一些老家在外省的市民,对这些“利是”则颇有感触。在内地家乡,过年发的不是“利是”,而是金额比较大的***,而且一般都是给亲戚朋友派发。来到广东后,他们才入乡随俗,也不是为了刻意融入这边的生活习俗,只是想着过年喜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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