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十不吊”原则
作者:2011/3/8 9:07:19

起重机械十不吊原则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明时不吊。
    2.
指挥信号不明确时不吊。
    3.
***、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
    4.
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
    5.
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
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
    7.
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8.
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9.
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10.
()水包装得太满时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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