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审核组编写审核报告做出审核结论,其审核结论有三种情况:1)没有或仅有少量的一般不符合,可建议通过认证;2)存在多个严重不符合,短期内不可能改正,则建议不予通过认证;3)存在个别严重不符合,短期内可能改正,则建议推迟通过认证。3.4.向受审核方通报审核情况、结论。3.5.召开末次会议,宣读审核报告,受审方对审核结果进行确认。3.6.认证中心跟踪受审方对不符合项采取纠正措施的效果。
4.1.认证中心对审核结论进行审定、批准自现场审核后一个月内迟不超过二个月通知受审核方,并纳入认证后的监督管理。4.2.认证中心负责认证合格后注册登记颁发由认证中心总经理批准的认证证书,并在的出版物上公布质量体系认证注册单位名录。公布和公告的范围包括:认证合格企业名单及相应信息(产品范围、模式标准、批准日期、证书编号等)。4.3.对不能批准认证的企业,认证中心要给予正式通知,说明未能通过的理由,企业再次提出申请,至少需经6个月后才能受理。
第三层次为执行层,即与产品质量形成全过程有关的作业人员。对这一层次人员主要培训与本岗位质量活动有关的内容,包括在质量活动中应承担的任务,完成任务应赋予的权限,以及造成质量过失应承担的责任等。二、***落实 拟定计划尽管质量体系建设涉及到一个***的所有部门和全体职工,但对多数单位来说,成立一个精干的工作班子可能是需要的,根据一些单位的做法,这个班子也可分三个层次。
第三层次:成立要素工作小组。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分工明确质量体系要素的责任单位,例如,“设计控制”一般应由设计部门负责,“采购”要素由物资采购部门负责。***和责任落实后,按不同层次分别制定工作计划,在制定工作计划时应注意:1.目标要明确。要完成什么任务,要解决哪些主要问题,要达到什么目的。2.要控制进程。建立质量体系的主要阶段要规定完成任务的时间表、主要负责人和参与人员、以及他们的职责分工及相互协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