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回收未被污染的输液袋价格询问报价「福斯特环保」
作者:福斯特环保2022/7/6 10:56:52

废输液瓶(袋)收购处理有那些规定: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i疗废物。

根据《医i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i疗废物。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i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i疗废物或者将医i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根据《医i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医i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i疗废物交由医i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i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i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废物,在交医i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前应当就地消毒。



回收未被污染的输液袋

医i疗机构处置可回收物,要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签订回收协议书,向再生资源回收单位说明来源并与其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等工作。其中,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交接过程应使用《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交接联单》( 样式见附件) , 详细准确登记交接种类(玻璃及塑料)、转运数量(袋数与重量)、交接时间、 交接人员,该联单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



将不属于医i疗废物输液瓶(袋)焚烧处理造成很大的二次污染,同时也浪费资源,背离了循环经济模式,同时焚烧对设备腐蚀严重、焚烧过程中堵塞焚烧炉、严重影响焚烧效果,给医i疗废物处置单位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没有明确规定废弃输液瓶(袋)的去向,许多医i疗机构的输液瓶(袋)就会被一些收破烂的收走,导致医i用输液瓶夹带输液管流入废品收购站,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




商户名称:江苏福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2025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