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财务报告。根据***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按照会计分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按月编制试算平衡表、***余额调节表。
四、***申报。根据税收******及其相关规定,编制、审核国税、地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按税收征管要求办理***申报。
五、解答委托单位在会计核算、会计报告和税务方面的日常问题。
第九条 依法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除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备与业务需求相适应的、熟悉***财税******,具有相应会计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的从业人员。
二、具有健全的岗责体系、制度体系、绩效体系和标准业务流程。
三、具备且有效执行的保密规则、业务规则、质量标准、风险控制、责任追究、应急机制等内控规范。
四、具有符合、满足代理记账需求和客户服务需要的会计核算软件或者信息化系统。
二、会计主管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含所附原始凭证)等会计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审核(二级审核);
(二)负责库存原材料、半成品、辅助材料、产成品、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在产品、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的会计转账业务核算工作;
(三)负责账账核对、账实核对、余额调节,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四)负责月末结账,进行转账分录的编制、录入。
第四十三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内部查阅、登记制度,委托人会计档案的查阅及应当经过审批和***,除******外,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将委托人的会计档案交由委托人之外的单位及人员查阅。
办理代理记账业务过程中,代理记账机构需要借阅、委托人以前年度会计档案时,也应当按照上述要求与委托人办理会计档案的借阅、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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