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治理意义
网上都在说大数据时代的数据,价值堪比石油,所以各行各业都想发挥数据的大价值,但用没经过治理和保护的数据提供服务,就如同空中楼阁,提供的服务是有限的,做出的分析是不准的,是谈不上赋能的。遗憾的是,无论是否意识到了数据治理和数据安全的重要性,多数人依然会选择把关注点和投入放到数据服务上,因为服务(赋能)有亮点,能出彩,看得见、也摸得着。“万丈高楼平地起,一砖一瓦皆根基。”小学生都明白的道理,成年人如何不懂,只是认知不够。
数据治理数字化转型
谈谈数字化转型,各位可根据现状对号入座。目前大的背景是业务拉动数据的中级阶段,但未来的方向一定是数据拓展业务。数字化转型道远,没有谁敢说自己完成了数字化转型,因为业务在变、数据在变、***在变、流程在变、******在变,一切都在变。在这条路上应该以终为始,走一步看三步,因为极有可能当你走到第三步的时候却发现步走错了。
数据治理数据所有者
个人为数据的所有者,具有对数据的一切,包括数据知情权(含采集知情权、用途知情权、公示知情权、转移知情权等)、数据的同意权(所有的数据处理活动必须得到用户的***允许)、数据的销毁权(可以要求修改)。
数据同意权是法案的,将数据处理活动限制在用户同意的范围内,将未经用户同意的处理活动(采集、存储、适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定义为行为。
数据治理数据形态
作为数据安全工作者,了解企业自身数据的步就是数据形态的认知。数据体量有多大,是TB、PB还是ZB级?哪些是结构化数据、哪些是半结构化数据、哪些是非结构化数据?这些数据都存储在哪里,企业都用到了哪些种数据库,是传统的关系型数据库、Mpp数据库、K-V数据库还是基于Hadoop的数据库?这些数据的增量情况如何等等,都属于数据形态的范畴,都需要梳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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