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基坑监测工程诚信企业「中凯共创」
作者:中凯勘察2022/8/2 10:25:20






沉降监测点布设

在基坑外相对稳定且不受施工影响的地点埋设基点3个,利用这3个基点相互检核其稳定性;支撑立柱沉降监测点设置:在支撑立柱的顶部焊接符合要求的钢制加工件;周边建(构)筑物沉降监测点设置:在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拐角处,离地面20㎝,且避开雨水管、窗台线、电路开关等有碍设标与观测的障碍物,并应视立尺需要离开墙(柱)面一定距离;周边土体沉降监测点: 沉降观测点应埋设原状土层中,加设保护装置,沉降观测点稳定后,方可进行初始观测和一般观测。

深圳基坑监测工程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

1)建筑基坑:为进行建筑物底下部分的施工,由地面向下开挖出的空间,简称基坑。

(2)基坑周边环境:在建筑基坑施工及使用阶段,基坑周围可能受到基坑影响的或可能影响既有建筑物、设施、管线、道路、岩土体及水系等的统称。

(3)基坑工程监测:在建筑基坑施工及使用阶段,采用仪器量测、现场巡视等手段和方法对基坑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状况、变化特征及其发展趋势的实施定期或连续巡查、量测、监视以及数据采集、分析、反馈的活动。

深圳基坑监测工程




基坑工程监测范围应根据基坑设计深度、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情况以及支护结构类型、施工工法等综合确定;采用施工降水时,尚应考虑降水及地面沉降的影响范围。

监测单位应按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当基坑工程设计或施工有重大变更时,

监测单位应与建设方及相关单位研究并及时调整监测方案。

监测单位应及时处理、分析监测数据,并将监测结果和评价及时向建设方及相关单位进行反馈。监测期间,监测方应做好监测设施的保护。建设方及总包方应协助监测单位保护监测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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