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的施工工序及方法
路床修筑及平整:
路床下各管道沟槽回填至路床高程下15㎝位置后,统一进行路床施工,以便路床具有较好的整体性。路床施工以机械为主,人工为辅(施工前应先清除路床范围内农田腐植土、杂草、垃圾、树根、建筑物基础等),对原建筑物旧基坑、树坑、沟道等采用回填砂石或9%灰土处理,并按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规程的要求,分层回填至路床以下。路床施工采用平地机刮平,经8 ~10吨光轮压路机初压后,挂线或用水准仪逐个断面进行核测路床中线高程及路拱成型情况,并及时检查处理层厚度、路床平整度,直至每个断面的纵、横坡符合设计要求。
道路施工简要流程
材料供应
1、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在进场前均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查,不合格材料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实际进度计划编制材料需用计划,各种材料的进场按照已编定的材料需用计划进场,并按的材料堆放点堆放。同时做好材料的保护工作,以防材料在施工现场出现损坏或损耗现象。
技术准备工作
1、 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
工程开工前,在项目总工程师的***下,集中项目部有关技术人员仔细审阅图纸,将不清或不明的问题及时汇总会知业主、监理和设计人员及时解决。
项目经理部将严格按有关程序,***技术交底,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向班组交底,做到项目部全体人员均熟悉本工程的技术要点、设计意图和施工技术规范的内容。
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一)交工验收程序:
1、公路工程各阶段符合交通运输条件后,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有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提出申请,项目法人应及时***对对该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项目法人负责***公路工程个合同段的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参加交工验收。
2、 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按规定的要求及时完成项目交工验收报告,并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质量监督机构应向交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检测报告。交通主管部门在15日内未对备案的项目交工验收报告提出异议,项目法人可以开放交通进入试运营期,试运营期不得超过3年。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由施工单位限期完成。
道路施工-摊铺
(1)摊铺设备的选型。摊铺设备的选型非常重要,应选择摊铺性能好的全自动找平摊铺机。摊铺机的摊铺效果必须满足摊铺料不离析、级配良好、稳定、平整度、横坡度均符合规范要求。
(2)摊铺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摊铺层厚度及路拱横坡。由使用的级配碎石混合料的总量与面积校验平均厚度,不符合要求时根据铺筑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根据测量标高计算松铺系数指导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微调松铺系数时,及时按照换算结果调整挂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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