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的各种废弃电子电器部件,应交由具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在拆解、破碎过程中产生的不可回收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应在符合建设、运行的处理处置设施进行处置。
禁止采用露天焚烧或简易焚烧的方式处理报废机动车拆解、破碎过程中产生的废电线电缆、废轮胎和其他废物。
拆解得到的可回收利用的零部件、再生材料与不可回收利用的废物应按种类分别收集在不同的容器或固定区域,并设立明显的区分标识。
废汽车轮胎的综合利用
废旧轮胎被称为“黑色污染”,其回收和处理技术一直是世界性难题,也是环境保护的难题。据统计,目前全世界每年有15亿条轮胎报废,其中北美大约4亿条,西欧近2亿条,日本1亿条。在上世纪90年代,普遍的做法是把废旧轮胎掩埋或堆放。以美国为例,1992年废旧轮胎掩埋、堆放率达63%。但随着地价上涨,征用土地作轮胎的掩埋、堆放场地越来越困难。
废汽车玻璃的回收再利用
汽车废玻璃的回收和再利用同汽车上其他非金属材料一样,虽然在技术上是可行的,但实际操作起来却比较困难。这是因为这些材料的回收一般都是采用手工拆卸,因此成本过高;还有因为回收过程中容易混入其他杂质,造成回收材料的纯度不够,不仅增加了回收的难度,而且影响了再利用的效果;再就是现有进行材料回收的基础设施还不够,造成回收工作难以进行。近年来,随着人们日益追求和强调汽车的主动安全性和美观,车用玻璃的材料也在不断地变化。为此,回收的难度也在不断地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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