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报废机动车拆解和破碎过程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行规规定的设立企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487.13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汽车压件
GB 18484 ***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8 ***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 ***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HJ/T 181 废弃机电产品集中拆解利用处置区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拆解企业厂区内各功能区的设计和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
(1)各功能区的大小和分区应适合企业的设计拆解能力;
(2)各功能区应有明确的界线和明显的标识;
(3)未拆解的报废机动车的贮存区、拆解作业区、产品(半成品)贮存区、污染控制区应具有防渗地面和油水收集设施;
(4)拆解作业区、产品(半成品)贮存区、污染控制区应设有防雨、防风设施。
为了解决铝、镁合金重熔回收后成分混杂、使用价值低的问题,在汽车设计时,对材料的选择及开发进行很多的研究,同时,新的分离方法也在不断被开发出来,如铝废料激光分离法、液化分离法等。
构建报废汽车回收体系,有助于提高汽车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和资源环境效益,促进绿色发展。从世界首辆汽车诞生开始,汽车对促进社会进步,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改变人们的精神生活都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汽车作为我们的出行交通工具,是有着寿命的,当汽车达到一定的使用寿命时就需要去报废车回收办理了,因为的车子都是去报废车回收办理的,但是要是车主不去办理,私自处理报废车的话是有一定的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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