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管的顶进工作井、盾构的始发工作井的后背墙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后背墙结构强度与刚度必须满足顶管、盾构允许顶力和设计要求;
2 后背墙平面与掘进轴线应保持垂直,表面应坚实平整,能有效地传递作用力;
3 施工前必须对后背土体进行允许抗力的验算,验算通不过时应对后背土体加固,以满足施工安全、周围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执行规定的数据。
沉管基槽浚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下基槽浚挖前,应对管位进行测量放样复核,开挖成槽过程中应及时进行复测;
2 根据工程地质和水文条件因素,以及水上交通和周围环境要求,结合基槽设计要求选用浚挖方式和船舶设备;
3 基槽采用爆(bao)破成槽时,应进行试爆确定爆(bao)破施工方式
武汉高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25日,公司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隧道工程、管道工程等。
管道沉放完成后,应检查下列内容,并做好记录:
1)检查管底与沟底接触的均匀程度和紧密性,管下如有冲刷,应采用砂或砾石铺填;
2)检查接口连接情况;
3)测量管道高程和位置。
底拖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段)底拖牵引设备的选用,应根据牵引力的大小、管材力学性能等要求确定,且牵引功率不应低于牵引力的1.2倍;牵引钢丝绳应按牵引力选用,其安全系数不应小于3.5;所有牵引装置、系统应安装正确、稳定安全;
2)管道(段)底拖牵引前应对基槽断面尺寸、轴线及槽底高程进行测量复核;发送装置、牵引道等设置满足施工要求;牵引钢丝绳位于管沟内,并与管道轴线一致;
3)管道(段)牵引时应缓慢均匀,牵引力严禁超过牵引力和管材力学性能要求,钢丝绳在牵引过程中应避免扭缠;
4)应跟踪检查牵引设备运行、钢丝绳、管道状况,及时测量管位,发现异常应及时纠正;
5)及时做好牵引速率、牵引力、管位测量等沉管记录。
井内、井上的抽水机电路应使用防水胶线,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以防止触电;
空压机的贮气罐应设有安全阀,输气管应编号,供气控制应由专人负责,在有潜水员工作时,应有滤清器,进气口应设置在能取得洁净空气处;
沉井的制作高度不宜离地太高,以不超过沉井短边或直径的长度为宜。特殊情况允许加高,但应有可靠的计算数据,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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