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管施工中管道整体组对拼装、整管浮运、整管沉放时,可称管道(段);分段(节)组对拼装、分段(节)浮运、分段(节)管间接口在水上连接后整体沉放时,水上连接前应成为管段(节),水上连接后整体沉放也应称其为管道(段)沉放;沉放管道(段)水下接口连接安装后应称其为管道。管道(段)弯曲包括发送装置处形成的管道(段)“拱弯”与发送后水中管道(段)形成的“垂弯”,均不应超过管材允许弹性弯曲要求。

沉井基础是以沉井法施工的地下结构物和深基础的一种型式。是先在地表制作成一个井筒状的结构物(沉井),然后在井壁的围护下通过从井内不断挖土,使沉井在自重作用下逐渐下沉,达到预定设计标高后,再进行封底,构筑内部结构。广泛应用于桥梁、烟囱、水塔的基础;水泵房、地下油库、水池竖井等深井构筑物和盾构或顶管的工作井

井内、井上的抽水机电路应使用防水胶线,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以防止触电;
空压机的贮气罐应设有安全阀,输气管应编号,供气控制应由专人负责,在有潜水员工作时,应有滤清器,进气口应设置在能取得洁净空气处;
沉井的制作高度不宜离地太高,以不超过沉井短边或直径的长度为宜。特殊情况允许加高,但应有可靠的计算数据,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