侧低位面光又称挑台光,在观众席二层前端设置的灯光,用灯光可以增加舞台正面的整体亮度,用泛光灯可以将舞台以及接近舞台的观众席部分照亮,挑台光可以为电视转播以及会议新闻的报道提供辅助照明,光线从两侧及低位正面投射于舞台表演区,是对面光的补充。
这种布光将使演员的面孔显得几乎完全是平的,而演员也趋向于与背景紧紧地合并在一起而不能突现出来。就其自身而言,这是一个不重要的布光角度。但是,尽管如此,正面光也是有用的。例如,一个演员有眼睛深陷的面孔,若从45度布光,看起来就可能不舒服。若谨慎地采用一个较低的投光角投以正面光,就能弥补过于强烈的阴影。
台口侧光(柱光)柱光是弥补面光、耳光的不足,选择合适的灯具也可做为近距离的追光使用,另外在建筑台口处隐藏一行效果灯,为台内灯光效果提供更灵活的表现手段。
在舞台台口大幕内两侧,灯具装在“伸缩活动台口”上或装在“立式铁管”、“固定铁架”上,舞台假台口(上片)设有灯光渡桥一道,侧片设有侧光位置(柱光)。
灯具的排列及投射方法与耳光基本相同。
脚光装在大幕外台唇部位的条灯,光线从台板向上投射于演员面部或照明闭幕后的大幕下部的光为脚光。一般选用条形泛光灯或低角度聚光灯。
在电光源还未引进剧场之前,油灯、蜡烛、灯等光源装在台唇地面作为表演照明的主要灯位,也可以说是早期镜框式舞台先出现的照明灯位。当代台口脚光的作用已不是简单的照亮表演,它可以弥补演员活动到台口前沿因面光过陡造成的脸部阴影,帮助减弱或消除;戏曲、舞蹈演出可以利用脚光照明演员下半部,对人物的服装、舞姿都有帮助,中国传统戏曲演出仍然较广泛地应用脚光提高舞台亮度,使演员化装、服装更鲜明。表演前区上空吊挂的平面绘景或幕幔装饰也可以利用台口脚光(聚光或散光)自下而上投射;台口脚光通常作大幕照明效果也很好。
可用于营造阴森的气氛,以得到可怕的惊骇感觉,形态可恶丑陋,人脸将会是肥胖而又臃肿。此种光效的人工痕迹浓,有时会产生做作的感觉。一般不宜单独使用,除非特殊环境与特殊的要求。但在某种情况下景物光与背景光效又是经常运用,例如天空的下部光均采用脚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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