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光(台外侧光)光线从侧面投向舞台表演区的灯位,分别称之为左、右耳光。用以加物和景物的立体感,形成前侧面的照明效果,产生较生硬的塑型效果。如果与暗部的光比适当的配合则又可取得丰润,有力的造型作用。
人的视角对侧面的光的变化灵敏,侧光是人物和景受光面的主光,造型的重要工具;以造型为主,照明为辅,为了达到垂直照明,横向不少于2个灯。两排以上光色相同的耳光同时投射时,位置高的灯通常以投射远光区为主,位置低的灯通常以投射近光区为主。
耳光灯可明装亦可置于耳光室,耳光室应不妨碍观众通行且不遮挡边座观众视线,灯具光轴经台框边沿延伸至表演区的水平投影与舞台中轴线所形成的水平夹角应不大于45°,耳光室不遮挡观众视线,使边座观众能看到台口的侧边框,同时不影响台口扬声器传声。
地面侧光(流动光)通称流动光,是舞台上的一种机动光,通常放在舞台两侧与天桥侧光配合使用或作为造型光单独使用。光的利用率很高,而且造型能力很强。流动光的位置与演员的角度,从观众位置来看,形成90°。这种光起到突出物体的表面结构,形成物体和人物面部效果成明暗各半,所投射的光立体形态强烈,给人坚毅、有力的感觉。
脚光装在大幕外台唇部位的条灯,光线从台板向上投射于演员面部或照明闭幕后的大幕下部的光为脚光。一般选用条形泛光灯或低角度聚光灯。
在电光源还未引进剧场之前,油灯、蜡烛、灯等光源装在台唇地面作为表演照明的主要灯位,也可以说是早期镜框式舞台先出现的照明灯位。当代台口脚光的作用已不是简单的照亮表演,它可以弥补演员活动到台口前沿因面光过陡造成的脸部阴影,帮助减弱或消除;戏曲、舞蹈演出可以利用脚光照明演员下半部,对人物的服装、舞姿都有帮助,中国传统戏曲演出仍然较广泛地应用脚光提高舞台亮度,使演员化装、服装更鲜明。表演前区上空吊挂的平面绘景或幕幔装饰也可以利用台口脚光(聚光或散光)自下而上投射;台口脚光通常作大幕照明效果也很好。
可用于营造阴森的气氛,以得到可怕的惊骇感觉,形态可恶丑陋,人脸将会是肥胖而又臃肿。此种光效的人工痕迹浓,有时会产生做作的感觉。一般不宜单独使用,除非特殊环境与特殊的要求。但在某种情况下景物光与背景光效又是经常运用,例如天空的下部光均采用脚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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