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防撞护栏的有效高度
1、钢防撞护栏除满足车辆碰撞的强度要求外,还应给道路使用者予心理安全感。
在钢防撞护栏兼用做行人栏杆,需要增加钢防撞护栏的总高度时,方法主要采用三横梁式钢防撞护栏系统或者在钢防撞护栏顶面增加纵向非有效构件。
2、钢防撞护栏不仅要有足够的高度阻挡车辆越过,而且应阻止车辆向护栏方向倾翻或下穿。
钢防撞护栏的有效高度定为护栏抗力R距桥面的高度。因此,在考虑护栏高度对车辆倾翻的影响时,护栏的有效高度比护栏总高度更为重要,美国从车辆碰撞护栏事故中发现,很多护栏被车辆突破翻越,不是护栏强度不足,而是护栏的有效高度不够。
3、钢防撞护栏的高度要适应桥面净空的要求。
钢防撞护栏公司介绍
我公司坐落于聊城市东昌府区,拥有员工近300余人,其中从事产品技术研究和开发的有50余人。采用***技术标准系统进行产品设计及生产,利用国内生产设备生产防撞护栏、桥梁防撞护栏、桥梁护栏、不锈钢护栏等系列交通设施产品。
产品表面采用酸洗、脱脂、磷化、静电喷涂等十三道全自动喷涂流水线,喷粉固化一次完成,塑层均匀,结合牢固,色泽一致。
钢防撞护栏企业实力强大
我公司坐落于山东省聊城东昌府区内,是生产道路护栏,不锈钢护栏、桥梁护栏、钢防撞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的诚信厂家。
我公司现有技术人员 200余人。拥有波形梁冷轧成型生产线1条 热浸镀锌生产线4条 热浸铝生产线1条 静电喷塑墨流水线两条 浸塑生产线1条,年生产钢防撞护栏10余万吨 配套小件70万套。
公司有检测设备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为产品提供质保承诺。产品均获得交通质检中心合格证。成功的应用于各地的道路工程。
我公司坚持以“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的经营理念,与各界有识之士真诚合作,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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