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闭式防火门一般由防火门扇、门框、闭门器、密封条等组成,双扇或多扇常闭式防火门还装有顺序器。常闭式防火门不需要设置电动自动控制,采用常闭防火门的部位应有常闭的“警示标志”。在消防监督检查中经常发现设置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上的防火门被锁闭(如公共***场所、大型超市),为了解决消防安全与安防之间的矛盾,建议在这些场所应安装防火型报警逃生门锁,如果设置了防止外部人员随意进入的防火门,应设置在火灾情况下不需要钥匙等任何器具既能迅速开启的装置,而且在明确的位置有使用提示。

(2)防火门释放开关通常以电磁操作,电源可直接通过联动模块的24v直流外控电源,工作电流小于0.3A,通电时间小于0.5S,防火门被释放后线圈电路同时被自动切断。当控制多扇防火门时,外控电源可加大容量。防火门释放开关正常情况下必须接通消防电源靠电磁铁吸力将防火门吸住,火灾报警联动模块通过切除电磁铁电源来释放防火门,也可以手动控制并有反馈信号功能。

《高规》第5.1.4条:高层建筑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廊、敞开楼梯、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允许建筑面积之和不应超过本规定第5.1.1条的规定。当上下开口部位设有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或水幕等分隔设施时,其面积可不叠加计算。
设备对防火卷帘的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6.3.8.1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两侧,应设置火灾探测器组及其警报装置,且两侧应设置手动控制按纽;6.3.8.2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应按下列程序自动控制下降:
(1)感烟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至距地(楼)面1.8M;
(2)感温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到底;6.3.8.3用作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火灾探测器动作后,卷帘应下降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