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质墙面及柱自重标准值(包括柱、墙骨架等)0.50 KN/m2
4.风荷载标准值
按《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02附录A的规定计算。
基本风压ω0=1.05×0.45 KN/m2,地面粗糙度类别为B类;风荷载高度变化系数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009-2001)的规定采用,当高度小于10m时,按10m高度处的数值采用,μz=1.0。风荷载体型系数μs:迎风面柱及屋面分别为+0.25和-1.0,背风面柱及屋面分别为+0.55和-0.65(CECS102:2002中间区)。
檩条与屋面应可靠连接,以保证屋面能起阻止檩条侧向失稳和扭转的作用,这对一般不需验算整体稳定性的实腹式檩条尤为重要。
檩条与压型钢板屋面的连接,宜采用带橡胶垫圈的自攻螺钉。
檩条的拉条和撑杆:互相采用螺栓连接。
1、为使屋架上弦杆不产生弯矩,檩条宜位于屋架上弦节点处。当采用内天沟时,边檩应尽量靠近天沟。
2、实腹式檩条的截面均宜垂直于屋面坡面。对槽钢和Z形钢檀条,宜将上翼缘肢尖(或卷边)朝向屋脊方向,以减小屋面荷载偏心而引起的扭矩。
3、桁架式檩条的上弦杆宜垂直于屋架上弦杆,而腹杆和下弦杆宜垂直于地面。
4、脊檩方案:实腹式檩条应采用双檩方案,屋脊檩条可用槽钢、角钢或圆钢相连(见下图)。桁架式檩条在屋脊处采用单檩方案时,虽用钢量较省,但檩条型号增多,构造复杂,故一般以采用双檩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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