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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鼎律师事务所2022/8/31 4:48:46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可以:(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的。实践中,部分地区的司法机关要求当事人必须取得被害人谅解,才愿意为其办理取保。有的则要求必须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的案件,才允许取保。对于性犯罪案件、同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全部归案的案件,在办案机关所在地没有固定住所的案件,取保存在一定难度。办理取保必须提供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如果严重违反期间的规定,将会被取消,重新关押。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被取保并不意味着已经“案结事了”,仍然要面临刑事审判。


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

分类

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候审、看管居住、拘流、逮捕五种,这五种措施是依照强制力度由轻到重的顺序依次排序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an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候审或者看管居住。

拘传:公an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传唤、拘传的时间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具有专属性,三机关分别行使,并要依法行使。

①机关。侦察权(侦查、、执行逮捕、预审)

②检察机关。检察、批准逮捕、自侦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

③法院。审判权

(2)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察人员必须依照法 定程序收集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欺骗以及其他方法收集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 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 调查。



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

1.立案管辖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

①贪wuhui赂犯罪。

②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③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qin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

具体包括:非fa拘禁案;非fa搜查案;刑讯逼供案;力取证案;破坏 选ju案。

④对于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 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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