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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鼎律师事务所2022/8/12 11:36:49

 婚姻法对于财产的分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先自行协商;当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院提起,请求人院依法对夫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离异分派夫妻财产时,被告方通常会对夫妻共同财产及本人财产有分不清楚的状况?尤其是在夫妻离婚之前的分居阶段,在此期间夫妻一方造成的财产归属于共同财产或是本人财产,很多人充斥着疑惑。

夫妻分居期内相互之间不联系,彼此之间也不知道别人的收益及消費,本人的财产本人应用,因此很多人因而觉得分居期内彼此不在一起日常生活,因此在此期间的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根本沒有******依据的。



离婚赔偿的程序是什么呢?

有关离婚赔偿的程序流程,******上是沒有明确规定的。离婚赔偿程序流程既适用于行政部门备案离婚程序流程,也适用于离婚的程序流程。由于,根据破产法的私法特性,在夫妇协商一致行政部门离婚的情况下,假如彼此就离婚危害赔偿难题已达成共识,******应重视双方的意向,无须开展干涉。可是要是彼此就离婚危害赔偿的现象并没有达成一致得话,就可以根据离婚,根据法lv来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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