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费用承诺守信「北鼎律师事务所」
作者:北鼎律师事务所2022/8/7 16:38:24

 婚姻法对于财产的分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先自行协商;当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院提起,请求人院依法对夫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解释(三)》还对夫妻间赠予房地产、无民事行为能力能力人能不能做为原告人提到离婚需求、生育权***案件、夫妇一方私自出售一共有房子如何处理、要求离婚损失赔偿的产权人等情况提出了有关要求。在《婚姻法解释(三)》征询建议期内,社会发展各界人士普遍参加,积极主动出谋划策,充足体现了对家庭婚姻审理工作中的关心、了解和适用。



离婚协议有***效力吗。

离婚协议书经结婚登记行政***核查,归档,申请办理了离婚登记,发送给的,离婚协议即具备***效力,对双方具备******约束力。

依据老百姓有关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多个现象的表述(二)

第八条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的协议或是当事人因离异就财产分割达到的协议书,对双方具备******约束力。

当事人因执行以上财产分割协议书产生纷争提到的,老百姓理应审理。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是老百姓的书,裁定书,民事调解书早已对夫妇财产分割难题提出正确处理的,***人仍有权利就夫妇共同***向双方认为支配权。

一方就一同******连同偿还职责后,根据离婚协议或是老百姓的裁判文书向另一方认为追索的,老百姓理应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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