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劳动关系律师打官司费用信赖推荐 北鼎律师正确选择
作者:北鼎律师事务所2021/12/5 3:48:56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劳动强度限制】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经期劳动强度限制】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孕期劳动强度限制】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职业培训

【发展目标】***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

【zheng府支持】各级人民zheng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职业培训】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劳动***关系是对抗性质与非对抗性质兼有的社会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利益目标上存在冲突,前者追求工资福利大化,后者追求利润大化,这在一定意义上是成本与利润的矛盾。因而,双方之间的对抗性非常明显,这种对抗性在一定条件下还会酿成社会危机。但是,双方之间也是一种利益伙伴关系,彼此的利益处于相互依存的共生状态,甚至有的利益目标,如劳动者的就业保障目标与用人单位的发展目标之间,具有相对的一致性。在劳动关系中,对抗性与非对抗性处于此消彼长的不断变动状态,对抗性表明协调劳动关系的必要性,非对抗性表明协调劳动关系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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