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劳动***律师打官司费用诚信企业推荐 北鼎律师值得信赖
作者:北鼎律师事务所2021/12/4 2:59:23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劳动强度限制】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经期劳动强度限制】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孕期劳动强度限制】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为劳动***所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劳动***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体现。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劳动***关系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劳动***关系,就是劳动关系为劳动***调整所形成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不同,决定了劳动***关系的种类不同,同时,劳动***关系的种类,也可以从劳动***关系当事人的***地位的不同来划分。


劳动***关系是人身关系属性和财产关系属性相结合的社会关系。由于劳动力的存在和支出与劳动者人身须臾不可分离,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实际上就是劳动者将其人身在一定限度内交给用人单位,因而劳动关系就其本来意义说是一种人身关系。由于劳动者是以让渡劳动力使用权来换取生活资料,所以,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工资等物质待遇,这是一种通行着商品等价物交换原则的等量劳动相交换。就此意义而言,劳动关系同时又是一种财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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