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意义上的交通事故责任,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由此引起的相关当事人侵权与赔偿责任,属于民事***关系范畴,更具体一点讲是属于侵权责任法的调整范围。当将这一概念应用到公an***交通管理领域时,其含义更为广泛。从大的方面讲分为交通事故行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当事人违反了道路交通an全管理***,引发了事故,因其行为的违fa性,按照道路交通an全违fa查处程序规定及相关***应当受到的各种行政性处罚;
***责任则是指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其肇事行为及其后果的严重性,需要受到刑fa的约束与处理,常见的有交通肇事罪与***驾驶罪等;
民事责任则是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对其他方产生了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实际上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公an***交通管理部门的当事人责任认定,一个是***等审判***围绕事故损害做出的赔偿责任认定。作为当事人,可能更关心事故赔偿责任认定的问题,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其自身利益。但是,公an***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非不重要,因为该文书必定是******审查与参照的证据性材料,也是确定赔偿责任的主要依据。
公an***交通管理部门围绕事故定责的实践相当丰富,其相关的理论研究却比较薄弱,不如***、侵权责任法等***围绕赔偿责任理论的各要素分别做出了详尽且多样化的探讨。下一步可以借鉴其相关成果,围绕交通事故中当事人的“过错”、“注意义务”、“因果关系”等开展深入研究,以丰富公an***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相关理论,夯实其基础,以达成其有效指导实际工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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