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无效是经第三人申请、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审查 ,对已授予的专利作出无效的决定。专利权被授予后,如认为不符合***规定,任何人和单位均可依专利复审程序请求专利复审宣告该利权无效。请求书应按规定格式撰写,一式二份,说明理由,必要时应附具有关文件。专利复审收到请求书后,应将请求书副本和有关文件副本送交专利权人,要求在限期内陈述意见。经专利复审审查后,对该专利作出维持或无效的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对专利复审宣告发明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发明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起诉。专利复审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所作的无效或维持的决定为终局决定。宣告专利无效,由专利局登记和公告。
我国《专利法》第5条规定,“对违反******、社会公德或妨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如果事实上对违反合法性条件的发明创造授予了专利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则可向专利复审提出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即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是属于《专利法》第25条规定的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诊断和方法、动植物品种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的领域。
请求人委托书的内容应当与无效宣告请求书的内容一致,专利权人委托书的内容应当与专利权信息的内容一致,并明确代理权限,代理权限分为一般代理与特别代理。
一般代理的代理权限仅涉及提交请求书、意见陈述书、证据和其他相关资料,参加口头 审理以及处理其他相关事宜,而不涉及权利处分。
无效受理通知
无效宣告请求经形式审查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有关规定的, 专利复审向当事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并将无效宣告请求书和有关文件副本 转送专利权人,要求其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的期限内答复。专利权人不 予答复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专利复审委一般会在收到无效请求后15-30日内向双方发送专利无效受理通知书。
版权所有©2024 产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