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26条3、4款(说明书支持权利要求、权利要求不清楚)
第二十六条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法27条2款(外观设计清楚)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不符合专利法第十九条款或者本细则第六十五条规定的,专利复审不予受理;《专利法》第二十条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的规定执行。
所谓专利权无效,是在专利权授予之后,被发现其具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并经专利复审复审确认并宣告其无效的情形,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专利权人和无效宣告请求人应当在期限内答复专利复审发出的转送文件通知书或者无效宣告请求审查通知书;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专利复审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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